關於咖啡的書寫多不勝數,但每個人的經驗不同,味覺不同,感情不同,每篇咖啡文章仍有它獨特的風景。縱使咖啡已是極為普羅的城市飲品,但在我生活周遭卻很少遇到像我一樣嗜咖啡如命者。我對咖啡最早的記憶是來自在大學宿舍的夜讀場景,在昏暗的燈光下總有一杯冷掉的即溶咖啡,雖然那種失去了香氣、風采,甚至酸掉的黑色液體終至面臨被倒掉的命運,不過它仍然每天在我堆滿了厚重的原文書、課堂筆記和私密信扎的書桌上找到一塊安身之地,伴隨著鄭京和的貝多芬小提琴協奏曲一起陪我渡過安靜的夜晚。
直到十六年前在New Haven生活時才感覺到咖啡是有溫度的,每日清早步行至實驗室時會經過Dunkin Donuts,在大雪紛飛的冬日一定得進去用咖啡的溫度回暖,但是要喝到一杯真正的咖啡則要在下午獨自或與 三兩 朋友走到Church Street上的Willoughby’s,店內的咖啡壺裡已裝滿了 一兩 款單品、特調 (house blend)或榛果。有時再帶個半磅肯亞AA或哥倫比亞補充宿舍內的咖啡罐。至此我仍未終結一日的咖啡,入夜後的Church Street 立刻變得人跡杳然,僅留下昏暗的路燈照映著稀有的夜歸行人,這種蕭然的夜景是生活在台北多年的我完全無法接受的,幸而在路的盡頭有一家Atticus書店仍釋出微明的燈光,在它雅痞式的吧台上仍能點一杯black, Latte或Capuccino。咖啡是伴隨著、安慰著遠遊的學子的。
咖啡更是在不同的時空中伴隨著旅人的,從機場的角落到全球化速食鎖店、Starbucks、美式雜貨店裡自助式的咖啡吧,到街頭巷尾各具風格的咖啡店、乃至於在尼泊爾三千餘公尺高的Poon hill都有咖啡的踪影。旅人的行腳亦追逐著具有城市象徵意義的咖啡館,巴黎的Flore、deux magots、la paix,布魯塞爾的Falstaff、巴賽隆納的l’Opera、維也納的Schwarzerberg、Sacher,羅馬的Greco、佛羅倫斯的Gigli。咖啡可以是有思想的、有內涵的,也可以是膚淺的、表象的。
我不懂咖啡,而且我的味蕾是遲鈍的,多年來我一直喝蘇門答臘的Golden Mandheling,有時也買爪哇的Sulawesi、新幾內亞的圓豆、葉門Mocha、夏威夷Kona、瓜地馬拉Huehuetenango,但是不甚喜歡肯亞的、巴西的或哥倫比亞偏酸的豆子,每個嗜咖啡人都有一張自己的世界咖啡地圖。一如品酒,我不隱瞞我對白酒的喜好,之於咖啡,我也愛饕客嗤之以鼻的flavored coffee,近日在美旅居數月期間,縱情於綠山 (Green Mountain) 或手指湖 (Finger Lakes) 咖啡的異香中,香蕉糖霜、奶油核果蘭姆、焦糖蘋果、提拉米蘇、肉桂榛果、香烤杏仁、德國巧克力、法國香草、法式焦糖布丁、愛爾蘭奶酒、蘇格蘭太妃糖、南方胡桃、白色俄羅斯及以我最愛的瘋狂亞買加 (Jamaican Me Crazy),它是用被義大利杏仁酒Amaretto薰陶過的豆子煮出來的瓊漿玉液。總之這些炫惑的名字足以模糊了咖啡和甜點的分際。
咖啡的身段是有彈性的,走進咖啡店後你的手中可以是一個紙杯、一個馬克杯、或一個骨瓷咖啡杯。咖啡也是可以沒有空間的束縛,沒有時間的限定,你可以take out也可以坐下來一小時,乃至一天。咖啡可以是深淺不同的黑,可以或多或少地混合著牛奶,奶泡、奶精、奶油,或是用Whisky調出Irish、用Amaretto調出Italian Classico、用Rum調出Einspanner,但是我的味蕾更愛加了Brandy令人心醉神馳的香氣。
近年來對於咖啡我有自己的一套標準,任何交到我手上的咖啡若是混合了奶製品,它便不再是咖啡了,Cappuccino不是,Mocha、Latte更不是,我只要black,然後自己親手加一點奶精,咖啡的溫度更是要在70度以上,但這簡單的要求竟變成我挑剃咖啡的証據,也變成一種奢侈的枉想,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,走進會議室裡看到的儘是充滿著奶泡而且半溫不冷的咖啡飲料,我只好將它冷落一旁。
我同情戒菸不成的癮君子,因為我對咖啡亦有共生共死的倚賴了。我常想還要多少的修鍊才能在我的身體餘燼裡找到咖啡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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